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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有关学会学术专项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袁宾 时间: 2022-01-29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与学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协发〔2021〕23号)规定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创中原”科技经济融合行动项目的通知》(豫科协发〔2020〕92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学术引领工程项目的通知》(豫科协发〔2020〕94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豫科协发〔2019〕92号)要求,省科协决定开展有关学会学术专项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1年度“科创中原”科技经济融合行动项目。


  2.2021年度河南省学术引领工程项目。


  3.2020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完成绩效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和获得的奖励等。


  2.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3.项目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情况。


  三、验收程序


  1.各项目申报单位据实填报项目绩效表(见附件1),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学会学术专项资助项目总结编写提纲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省科协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评价和内容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验收通过。


  3.对验收没有通过的项目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与学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予以限期整改等处理。


  四、有关要求


  1.所有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因特殊原因或因验收不合格确需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向省科协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加盖公章)。所有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各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格式规范、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3.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1份,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同时提交word及PDF版本至河南省科协学会部邮箱,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4.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永钢  袁宾


  电话:0371-65707138  65707540


  邮箱:hnkxxhb@vip.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省科协学会部106室


  邮编:450008



  附件:1.项目绩效表


  2.学会学术专项资助项目总结编写提纲


  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河南省科协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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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袁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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