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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科普中心 时间: 2021-08-06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动员各地各部门投身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中国科协决定对“十三五”期间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1〕25号)要求,现将河南省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重点表彰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重点考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区和科研、企业、服务等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者。不评选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原则上不申报县处级干部。

  (二)名额控制

  中国科协分配河南省的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4名。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注重科普工作实效和实绩。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推荐候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均不超过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纲要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贯彻落实,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科普能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廉洁自律。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有力,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

  4.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在新冠肺炎应急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

  3.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连续从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5年以上。

  5.近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组织领导

  省科协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表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成立相应评选表彰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评选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按隶属关系负责其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在名额控制数之内,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提出推荐对象。

  (一)组织推荐和公示

  先进集体需由其上一级主管单位同意并公示后予以推荐。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后予以推荐(以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评选表彰组织机构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情况进行把关。

  (二)初审、省级公示

  省科协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考察,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和省科协党组会审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上报中国科协。

  中国科协初审通过后,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统一征求意见。推荐对象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进行省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正式上报表彰对象和复审材料。

  (三)复审和全国公示

  中国科协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复审结果提请中国科协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中国科协、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确定表彰对象

  公示期满无异议,中国科协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确定表彰对象,并印发关于表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五、表彰方式

  中国科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8月13日前将推荐对象初审材料报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初审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公示情况等;

  2.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

  3.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4.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汇总表、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4)。

  以上材料纸质版1式1份,A4纸打印,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PDF带章版本和word版本的初审材料。

  (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异议的情况,应及时向各单位评选表彰组织机构汇报,同步展开调查,尽快推出处理意见,规定时间内无法作出结论的,取消推荐资格。

  (三)推荐表可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kxsz.org.cn。

  联系人:马素芹(0371)65707783

                  刘    珂(0371)65702255

  电子信箱:hnskxszbgs@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院1号楼401室

  邮        编:450008



  附件:1.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汇总表

              4.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1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2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3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汇总表.docx

附件4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docx


供稿人:省科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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