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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普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科协 时间: 2020-12-2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河南省科协关于公布2020年度科普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豫科协发〔2019〕94号)》要求,省科协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普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度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包括“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科普专家团走基层、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中原科普讲坛、现代农业科普园、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示范社区等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获得的奖励等。


  2.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情况。


  三、结项程序


  (一)现代农业科普园、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示范社区等归口管理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结项申报


  (1)申请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地县科协提出申请并提交《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及结项验收材料。


  (2)县科协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验收意见(建议同意或不同意验收)后,提交至各省辖市科协。


  2.归口审核


  各省辖市科协对申报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提出结项意见(同意结项或不同意结项),汇总相关材料报送省科协。


  3.复审抽检


  省科协对申报结项材料和结项意见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经综合审核验收,符合结项要求的批准结项。


  (二)“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科普专家团走基层、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中原科普讲坛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结项申请书》,并向省科协提交《结项申请书》及有关结项验收材料。省科协对申报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结项意见。符合结项要求的批准结项。


  (三)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或因验收不合格确需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向省科协提交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所有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3个月。


  四、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主要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


  2.辅助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照片像素不小于1M,且需有图片说明,视频资料不超过5分钟,相关报道需要提供链接地址和网页截图,以便进行验证。


  3.其他与项目验收结项有关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结项验收工作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审核提出结项意见,切实把好结项验收关。


  2.要求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真实有效。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用蓝色加厚纸装订,封面统一注明“2020年度河南省科普项目”、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填报时间。


  3.所有材料需提交相应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一份,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转换成PDF格式后发送至henankepu@163.com。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4.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普园、河南省农村中学科技馆、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结项申请书,需填写“归口管理单位意见”,由省辖市科协统一报送。


  5.“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科普专家团走基层、全媒体科普创作基地、中原科普讲坛结项申请书,不填写“归口管理单位意见”,由项目承担单位直接报送。


  6.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西森  杜光旭


  电话:0371-65707551  65707550


  邮箱:henankepu@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省科协科普部107号


  邮编:450008


  附件: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结项申请书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2月24日       


5fe44532778d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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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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