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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协关于印发《中原科普讲坛项目实施办法》《“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科学技术普及部 时间: 2020-05-30

各省辖市科协,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原科普讲坛项目实施办法》《“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科协

  2020年5月29日

 

 

 

 

  中原科普讲坛项目实施办法

 

 

  中原科普讲坛是省科协面向社会设立的常态化公益性科学传播平台。为加强对中原科普讲坛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原科普讲坛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高广大人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宗旨,以著名专家学者科普报告、科普讲座为支撑,统筹优质科普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广泛传播,扩大科普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科学文化需求,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为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全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讲坛主题

  讲坛主题应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科普文化需求,结合重大科技成果、科技热点事件、科学现象解析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与科学相关的公共卫生、生态环保、防震减灾等热点、难点话题确定,内容应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科学、前沿、严谨、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科学性、社会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益于提升公众科学意识和科学素质,有利于营造支撑科技和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讲坛主讲人

  一般应是某一行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可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外某一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或知名专家学者,国家或省科普专家库专家,国家一级学会秘书长及以上人员,省级学会副理事长(副会长)及以上人员,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讲坛管理

  1.讲坛由省科协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办。有关省辖市科协、全省学会、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申报承办。讲坛时长一般要求3个小时左右,可包括科普报告、现场访谈、互动交流等环节。

  2.省科协负责讲坛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对讲坛进行整体策划和统筹安排;(2)提出讲坛选题方向并组织申报;(3)论证、确定讲坛承办单位;(4)对讲坛举办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管理。

  3.承办单位具体负责讲坛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1)根据申报通知提交承办申报书;(2)负责讲坛场地确定、专家邀请接待、讲坛预告文件、参与人员组织等;(3)对讲坛进行视频直播或录播;(4)整理讲坛音像资料和观点意见等成果并进行开发利用。

  4.加强讲坛信息管理。承办单位在举办讲坛时,应提前两周将讲坛相关信息报告省科协统筹安排确定期次。讲坛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应及时总结讲坛举办情况,建立讲坛资料档案,并将讲坛有关宣传信息、图片、视频及观点意见等资料报送省科协。

  5.为打造品牌,增强讲坛的辨识度和影响力,统一使用省科协提供的中原科普讲坛标识。

  五、讲坛经费

  1.省科协对讲坛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承办单位为讲坛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2.讲坛经费应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专家邀请、场地租用、现场直播、新闻宣传等。经费使用应遵守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省科协科普部负责解释。


  

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是省科协有效整合科普服务资源,推动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而设立的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平台。为加强对“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的管理,推动“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化、规范化、长期化发展,把“i科普”打造成特色鲜明、群众受益、广泛认可的科技志愿服务品牌,根据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为载体,通过典型指导、资源支持、服务保障, 引导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组织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园区等,广泛开展以科技惠民、科学普及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志愿服务,着力培育一批有需求、受欢迎、可推广的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全力构建精准、多元、普惠科普志愿服务体系,全面推动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切实发挥科技志愿服务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中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类型

“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科普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类。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和反对愚昧迷信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能力

2.城镇社区科普志愿服务类。围绕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提升社区居民综合素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3.青少年科学教育志愿服务类。围绕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和科技传播活动,丰富青少年学生校外科技活动内容,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

4.大型科普活动志愿服务类。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积极参与学雷锋日、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大篷车走基层等大型活动的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公共科技文化设施的管理和群众性科技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5.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类。围绕防灾救灾、紧急避险、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应急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项目管理

1.“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由省科协统筹管理指导。有关省辖市科协、全省学会、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申报实施

2.项目立项遵循“择优支持、公正合理、平等竞争、激励创新”原则,符合志愿服务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实效性及持续性。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项目内容通过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网址:www.stvs.org.cn)注册相关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和科技志愿者,发布志愿活动信息。

3.项目实施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资金使用按预算执行、项目效果按绩效输出。

4.项目验收重点评估项目取得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单位须提交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地或志愿服务对象对志愿服务活动的书面证明、评价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照片、录像、相关报道等。对于评估合格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优秀项目评选。对于评估不合格的项目,除组织项目返工以达到合格外,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5.加强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项目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文字、照片和视频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省科协报送项目实施相关信息。省科协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宣传项目进展及成效。

6.为打造品牌,增强项目的辨识度和影响力,统一使用“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标识。

四、项目经费

1.省科协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实施单位为项目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2.项目经费应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实现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志愿者培训、场地租用、物品制作、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省科协科普部负责解释。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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