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科协,各有关县(市、区)科协:
2019年度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科普大屏建设项目即将进入施工作业阶段。为切实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完工,现就各县(市、区)落实“共建协议”、完善施工基础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
各级科协要高度重视,把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建设工作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中原更加出彩的重要举措,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落实。要推动成立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相关委办局、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力量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认真落实施工基础条件
1.认真做好选址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科普大屏安装场地规范的要求(见附件1),确定科普大屏、监控摄像头安装位置,做好标记,以便与施工单位对接。
2.电源、网络敷设到位。各县(市、区)要按照技术规范,敷设电源、网络到计划安装位置,且需在施工单位入场前完成,以免影响工期。大屏基础、立柱、安装与调试等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3.明确各安装点联系人。各安装点要有专人负责施工期间有关对接、协调工作,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各省辖市科协要认真督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共建协议”,及时向省科协反馈各县(市、区)科普大屏施工基础条件落实情况,并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邓西森 李二静
电 话:0371-65709215
邮 箱:henankepu@163.com
附件:科普大屏安装场地规范
河南省科协
2019年7月15日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