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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手册》之四:科协会员等权利与义务

来源: admin 时间: 2019-04-12


24.科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学会和高等学校科协、大型企业科协等基层组织,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成为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学会和基层组织可发展个人会员。

科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体会员可推选代表参加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参加科学技术协会的活动,对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

团体会员须遵守本章程,接受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和决定,开展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承担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由学会和基层组织章程规定。


25.科协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科协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代表大会参与、委员选举和被选举、工作方针和任务审定、全委会报告审议、章程制定和修改、其他重大事项决定等权利和义务。


26.科协全委会委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科协全委会委员享有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选举与被选举、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荣誉职授予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决定等权利,其义务是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27.科协常委会委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科协常委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参与和领导科协的工作,实施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参与和批准全委员会委员的变更、增补或撤销,会员的接纳、退出或处罚;参与和决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委员会副主席的调整,并提交全委会会议批准。


供稿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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