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综合信息 工作指导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9-02-28

豫政〔2019〕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改革发展,切实提高科技供给质量和效率,引领支撑我省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战略重点,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两条途径”一起抓、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郑洛新自创区)为核心载体,着力建设“四个一批”(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着力促进四“个融合”(科技与金融、军工与民用、“地方”与“国家”、产业与院所融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开放创新水平,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聚焦发展,提升质量。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创新需求,以郑洛新自创区和“四个一批”建设为主攻方向和突破口,以项目为牵引,加快建设自主创新体系,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提升科技供给质量和效率,培育新的增长优势,引领带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完善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壮大创新主体,促进“四个融合”,充分释放企业、平台、人才、机构的创新活力。

  ——开放合作,人才为本。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创造更有吸引力的开放环境,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补齐我省高端创新资源不足的短板。坚持以人才为本,加强引进、培育、使用,强化政策激励,汇聚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上下联动,协同发展。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强化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有效集聚各方创新资源和力量,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支撑,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要素融通的强大创新合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全社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增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45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左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0亿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郑洛新自创区和“四个一批”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四个融合”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进入中部地区创新发展先进行列。

  2.年度目标。

  ——创新引领型企业蓬勃发展。到2019年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7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500家。到2020年年底,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500家,并培育出2—3家潜在的“独角兽”企业。

  ——创新引领型平台支撑有力。每年新培育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引领型平台300家以上,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国家级平台50家以上。

  ——创新引领型人才广泛汇聚。每年新引进培育10名左右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端人才,新培育200名左右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等“中原千人计划”入选者,新引进培育10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依托院士工作站等柔性引进30名左右两院院士。

  ——创新引领型机构活力迸发。每年新引进培育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企业孵化器等高端新型研发机构30家以上。到2020年年底,力争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0家左右,经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70家左右;引进国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50家左右,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100家左右。

  ——创新引领型项目成效显著。加快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每年启动1—2批创新引领专项、创新示范专项、创新应用专项。到2020年年底,力争实施10项左右的创新引领专项、100项左右的创新示范专项、1000项左右的创新应用专项,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1000项以上,形成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0项以上,新增发明专利1000项以上,实现新增产值约2000亿元,形成20个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重点任务

  (一)做优做强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

  1.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引领工程。重点支持创新龙头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高层次平台。鼓励创新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申报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整合创新资源,开展协同攻关。建立创新龙头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加强精准对接,开展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创新发展困难。开展创新龙头企业年度评估,完善评估体系,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树立一批在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创新龙头企业作为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推动其他创新龙头企业对标赶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强化源头培育,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重点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联动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力争到2020年入库企业达到6000家。通过建立挂钩帮扶机制、补贴研发费用、实施“一对一”辅导等措施,加速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资金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配套奖补。按照企业的发展规模、增长速度、研发投入等主要创新指标,公布百强创新龙头企业、百快创新成长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加强政策宣讲,深入开展“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实现各省辖市、县(市、区)培训工作全覆盖;开展“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进基层行动,遴选千名政策辅导员深入万家企业开展服务。强化考核通报,严格落实转型发展攻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速等考核要求,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情况纳入产业集聚区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定期通报制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税务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过提供孵化服务、后补助、发放创新创业券等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后补助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促进其加快成长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而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龙头企业。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具有颠覆性创新技术、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独角兽”企业。鼓励骨干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整合产业链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二)广泛汇聚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

  1.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设立中原院士基金,用于对院士、“中原千人计划”和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个人奖励以及科研经费支持。整合优化各类省级人才培养项目计划,实施“中原千人计划”,培育一批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等高端人才。为有潜力成长为院士的中原学者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探索拔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新模式,在优势领域重点学科聚集一批国内一流人才,培养一批国家级科学家。实施郑洛新自创区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遴选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核心技术、产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大力引进重点领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聚焦郑洛新自创区等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着力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等高端人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带动产业转型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更大力度实施“中原百人计划”,引进一批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海外领军人才来豫创新创业。办好“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着力集聚一批“高精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将其打造成为我省宣传人才政策、集中招才引智、促进人才项目合作对接的平台。实施“名校英才入豫”计划,吸引名校全日制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来我省工作。支持郑州市实施“智汇郑州·1125”、洛阳市实施“河洛英才”、新乡市实施“牧野人才”、许昌市实施“许昌英才”等人才引进计划,为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拓宽柔性引才渠道。把柔性引才引智作为聚才用才的重要方式,积极创新方法举措,拓宽引才途径,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聘任客座教授、设置特需岗位、建设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多种形式,大力汇聚人才智力资源。以豫籍和在豫工作过的高端人才为重点,组织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暨项目对接洽谈会、“一市一品”产业技术大会、院士中原行等活动,广泛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4.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重点围绕资源材料、绿色催化、肿瘤防治与转化医学、生物学、工程安全与防灾、绿色高效农业、智能制造等优势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增加创新源头供给。优化调整国家自然基金委(NSFC)—河南联合基金,扩大基金规模,拓展资助领域,提高申报质量,适当引入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设立行业(产业)专项联合基金。推进省自然科学基金拓面提质,围绕优势学科和优秀青年,增设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科研启动和持续成长。(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

  (三)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

  1.争取国家创新大平台、大科学装置在我省布局。按照国家战略布局和我省创新需求,支持郑州大学(郑州)超算中心建设河南省超算中心,以此为基础,联合国内外优势单位,争创国家超算中心。支持省农科院加快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联合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单位,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提升我省现代分子生物学育种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农科院、郑州大学)

  2.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等单位汇聚相关优势团队和人才力量,争取参与承担国家实验室有关课题。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在具有我省区域优势领域建设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郑州大学申建绿色选冶与加工、地下基础设施非开挖技术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河南大学申建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支持河南农业大学建设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在盾构装备、矿山机械、智能农机、超硬材料、传感器、机械基础件(轴承)等领域择优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国家制造业创新(分)中心,在眼耳鼻疾病、传染性疾病、骨科与运动康复等领域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装备制造、疾病控制、现代农业等领域争创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

  3.加速布局省级创新平台。持续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重点在网络空间安全、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布局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支持郑州大学联合科研院所组建河南省大科学中心,支持河南工业大学组建河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4.大力发展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各类主体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双创”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加快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投”的孵化服务链条。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高标准推进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鼓励高校建设或与政府、社会力量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为高校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支撑。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建设创业导师队伍,鼓励孵化平台开展各类辅导教育、融资路演和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服务能力与水平。积极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举办“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巡回接力、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活动,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加快发展一批创新引领型机构。

  1.培育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对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明显、具有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创业孵化成效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省市联动予以支持,重点培育一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根据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数量质量、技术成果产出及转移转化、引进高水平人才团队、支撑当地产业转型发展等指标因素,统筹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加快引进高端研发机构。积极对接中科院及其所属专业所、央企所属研究机构、“双一流”高校等大院名校、重点机构,支持其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吸引和支持中央直属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将研发总部迁入我省或在我省设立研发分中心,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支持国内外高层次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在我省创办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支持建设一批行业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型骨干或创新龙头企业牵头,聚焦当地主导产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创新需求,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或将内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独立运营,面向产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服务。鼓励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法人化经营,转变为实行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五)大力实施一批创新引领型项目。

  1.启动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按照“目标导向、集成资源、重点突破、支撑发展”的要求,突出市场导向和产业化目标,围绕重点产业、聚焦重点环节、依托重点企业,瞄准颠覆性技术、紧盯前沿引领技术、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强化现代工程技术,上下结合、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实施十项左右创新引领专项、百项左右创新示范专项、千项左右创新应用专项,加快核心技术突破,加速创新成果转化。通过专项实施,带动“四个一批”提质增效,发展壮大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新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按照竞争力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高的原则,突出我省产业发展优势和方向,加强产业链条中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重大技术攻关,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功能性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食品、现代农业等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安排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新型电力装备、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可见光通信、北斗导航等方面取得原创性重大突破,研制出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大产品,以优势领域的局部突破带动产业整体提升,加快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实施郑洛新自创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重大科技专项。围绕郑洛新自创区优势主导产业创新发展的现实需求,按照全链条、一体化统筹布局,通过省市联动、以市为主的原则共同推进,创新目标导向、滚动支持的动态管理方式,面向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物联网及信息安全、大数据等优势主导产业组织实施10项左右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产业关键技术和环节取得一批核心成果,完善产业链条,培育形成3—4个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郑州、洛阳、新乡市政府)

  4.探索建立重大科技专项定向委托机制。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或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对目标导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调研推荐的基础上,委托国家层面专家进行战略咨询论证后,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并提出立项建议,报省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六)推动重大创新载体联动发展。

  1.高标准建设郑洛新自创区。借鉴先进自主创新示范区经验,高标准建设郑洛新自创区,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提质发展,努力打造成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全面推进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体制机制改革。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全面实施“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改革,建立以绩效激励为导向的人事与薪酬管理体制。最大幅度向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下放管理权限,探索实行“二号”公章,赋予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与省辖市同等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依托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站式服务大厅,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为各类创新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实施生物育种、通信技术、超级电容、工业CT“四大创新引领型项目”,支撑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强化郑洛新自创区辐射带动作用,有序拓展郑洛新自创区发展空间,逐步构建“3+N”郑洛新自创区空间发展布局,充分发挥郑洛新自创区辐射、带动作用,放大政策效应,让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特色专业园区等享受郑洛新自创区先行先试政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农科院,郑州、洛阳、新乡市政府)

  2.提升高新区发展质量。实施高新区创新提质专项行动,以郑洛新自创区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高新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区,推动许昌、信阳高新区加快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三门峡等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开展“以升促建”工作,加大国家级高新区后备队伍培育力度。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按照“引导、择优、均衡”原则,细化量化创建考核体系,重点依托创新基础好、发展评价优的产业集聚区,择优支持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鼓励基础相对薄弱但发展速度较快、潜力较大的园区,全力夯实创新基础,积极提升创新能力,争创省级高新区。加强高新区动态管理,研究制定全省高新区考核评估办法,完善高新区摘牌退出机制,引导高新区做优做强。强化特色产业培育,支持各高新区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科学规划,明确定位,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培育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水平领先、规模效应突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撑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充分发挥各地主体作用,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城市,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集群,打造若干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充分发挥郑州、洛阳、南阳等国家创新型城市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和引导其他城市对标创建,争取更多城市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遴选若干具备基础、带动作用强的县(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探索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打造我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标杆。突出创新投入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引导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建立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财政科技支出列为预算保障重点,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实施百千万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积极创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七)加快推进开放式创新。

  1.加强国内科技创新合作。鼓励支持我省各类创新主体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央企、龙头企业等开展深度合作,支持建设浙江大学(河南)研究院、天津大学(河南)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探索市场化配置科技资源机制,实行面向国内外揭榜竞标的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对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的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组织的联合体进行揭榜攻关。对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已经比较成熟的又符合我省产业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组织省内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进行揭榜转化。建设郑开双创走廊,加速吸引大数据、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领域高端资源要素和人才集聚,加快高水平、多层次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力争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创新创业先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举办郑洛新自创区推介会、数字经济峰会等重大活动,加快郑洛新自创区中关村双创基地建设,打造科技创新高端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强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支持我省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沿线国家建设研发中心、科技园区、示范基地,促使我省优势技术走出去。加快探索与中东欧16国合作机制,争取中东欧16+1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落地河南。积极推进与欧盟、美、日、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引进海外关键技术和研发团队,建设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及国际联合实验室。强化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与科技部共同举办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对接大会,引进落地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支持省内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开展技术并购与合资合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八)提升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能力。

  1.实施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以“四优四化”(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为重点强化我省传统农业优势,大力推动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到2020年,培育优质农作物新品种100个,建立绿色优质安全产业化技术体系40套。构建农业农村发展科技示范网络体系。建设1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增强技术融合、引领乡村振兴发展能力。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水保科技示范园区30个。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0个。培育壮大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科技人员下乡创新创业,鼓励支持在乡、回乡农民开展“双创”活动。发挥科技平台、载体的支撑作用,建设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载体100个。(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由组织部门牵头,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联合,省、市、县三级联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到2020年,组建30个以上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100个以上科技特派员服务队,选派1000名以上省派科技特派员和3000名以上市派、县派科技特派员,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为我省全面脱贫提供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对贫困县产业发展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贫困县实施科技扶贫项目,集中攻克一批制约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提升贫困地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贫困县建设一批科普传播基地,普及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惠及广大贫困地区群众。(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三、支撑保障

  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通过强化政策支撑、推动机制创新、促进融合协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为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一)强化政策支撑。

  1.推动出台《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条例》,修订《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郑洛新自创区建设和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研究制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重大政策,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司法厅)

  2.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减税、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税收优惠、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等政策,建立以普惠性后补助支持方式为主的社会研发投入引导机制,加强重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示范引导,强化政策落实督查,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税务局)

  3.加强对创新政策的宣讲培训,举办科技创新政策进企业、进高校、进院所宣讲活动,搭建政策信息共享平台,创新政策宣讲形式,推动各项科技创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二)推动机制创新。

  1.推动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制定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工作,在确定科研方向和项目、经费使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等方面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扩大创新领军人才开展具体科研活动的学术自主权。完善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扩大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数量,逐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共享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提升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农科院、科学院)

  2.深化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坚持成果导向,完善科技计划体系,培育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强化普惠性后补助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优化科研管理服务,简化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实行“材料一次报送”“一次办妥”等制度,让科技人员从繁琐的表格和评审中解放出来。研究制定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建立科研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数据库,对科技项目各类责任主体的不良信用行为如实记录,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建立健全激励创新、宽容失败、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允许试错、合理容错、有效纠错,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对因受市场风险影响、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已勤勉尽责的,经组织专家评议认定后予以免责;对确有重大探索价值和应用价值的项目,可继续支持其选择不同技术路线开展相关研究。各级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决策,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相关领导干部和部门在勤勉尽责、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且没有获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体系和内生机制,推动一大批高水平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建立完善科技成果报告制度,探索开展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科技奖励改革,强化奖励的荣誉属性,提高科技奖励质量和公信力。实施《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工程进度,建设一批信誉良好、行为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推动焦作市、济源市、长垣县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适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4.建设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集成科技计划管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创新对接服务和科技创新保障支撑等系统,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科技管理现代运行机制,增强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为全社会提供科技创新需求信息的发布、查询,潜在用户和合作对象的查询、对接和合作服务,实现科技创新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便捷化、高效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促进融合协同。

  1.加强国家与地方融合。完善与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和大型央企的会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在我省优势领域与科技部合作实施一批部省联合重点研发专项,共同出资、共同组织、共同管理,探索协同推进、接续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新机制。深挖中央驻豫院所创新资源,建立分层协调解决其困难问题的工作机制,鼓励更多的中央驻豫院所重大科技成果优先在我省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防科工局、科协、科学院,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加快军用与民用科技融合。依托郑洛新自创区,组建中原科技军民融合研究院,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河南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在军民科技协同研发、科技基础资源融合共享、成果双向转移转化、科技军民融合金融创新等方面开展综合示范。办好郑洛新自创区军民科技融合成就展和创新创业大赛,发现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成果,加速项目孵化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国防科工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充分发挥郑洛新自创区创新创业基金、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设立8支以上行业或区域子基金,通过上下联动、战略直投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不断扩大我省科技创业投资规模。开展“科技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逐步扩大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股权质押以及产业链融资贷款规模,探索科技贷款保险等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探索实施科技信贷事业部制,支持设立科技专营机构、科技支行等新型分支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围绕科技创新开展新型业务。加快郑州市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省级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地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金融结合新模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4.强化院所与产业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企业出题目、院所承接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围绕装备制造、食品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势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联合攻关,加快产业技术、模式、业态创新,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技术体系,实现放大效应,加速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素质提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制。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强市建设。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快推进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支持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构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推动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侵权假冒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2.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开展河南省专利奖评选,奖励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利项目。建立专利支撑产业发展机制,以郑州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为载体,加快河南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运行,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加大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3.推动知识产权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等重大项目带动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有效融合。(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强化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机制,组织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合力。省科技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定期向省科技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二)强化督导考核。建立督查问责机制,明确督查重点,定期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报送省科技领导小组,强化跟踪问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对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进展和成效的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让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为奋力建设创新型河南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供稿人:办公室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