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协,各有关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科协:
自2016年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以来,各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县”)充分利用省科普信息化播控平台,通过建在乡村和社区科普文化广场上的科普大屏和科普大喇叭,定时播放满足群众需要的科普文化节目,把科技和文化送到群众门口,让科技借助信息化途径进村(社区)、入户、到人,让科技之光照亮了千村万户,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满足公众科普需求、丰富广大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和谐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省科协决定在“试点县”广泛开展“科普迎新春”活动。活动将由省科协制作和汇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彰显各地特色的科普文化节目,在春节期间向“试点县”科普大屏、科普大喇叭集中推送;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科协负责组织群众收看收听相关节目,并利用科普大屏、科普大喇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基层群众科学素质,弘扬时代新风,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大屏开机率
根据省科协、省辖市科协和“试点县”政府签署的“试点县”三方共建协议,各“试点县”科普大屏开机率不得低于80%。请各省辖市科协及“试点县”认真排查,杜绝春节期间因断电、断网等导致科普节目无法实现正常推送和播放的情况发生,确保科普大屏开机率达标。
二、播出地方特色节目
春节期间,为更好发挥科普大屏服务当地中心工作、服务当地群众的作用,省科协将根据各地需求适当增加地方节目播放时间。各省辖市科协、各“试点县”科协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汇集一批凸显地方需求和特色、内容健康、质量高、接地气的科普文化节目,确保科普宣传的有效覆盖和实际效果。按照“谁申请播出谁负责节目内容审核把关”的原则,各省辖市科协、各“试点县”科协负责地方节目的审核把关,将审核后的拟播节目通过科普资源管理系统发给省科协播控中心,由播控中心根据“试点县”需要在某时段内安排播出。
地方节目播出要提前2天履行申请备案手续。省辖市科协或“试点县”科协填写“试点县”科普节目播放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须由省辖市或“试点县”科协主要负责人在表格“申请播放节目内容已经审核把关”栏签字,并加盖科协公章,拍照或扫描后连同节目一起发送给省科协播控中心。
地方申请在春节7天小长假期间播放的节目,要在2月2日前在省科协播控中心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春节期间省科协节目播放时段安排
1.科普大喇叭播出时段,10:00—11:00
2.科普大屏播出时段, 11:00—12:00,14:30—17:30
各“试点县”地方节目播出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省科协播控中心提出申请并予以调整。
(二)积极做好群众组织收看及相关科普活动
各有关省辖市、“试点县”科协要高度重视“科普迎新春”活动,制定周密活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试点县”科协要积极组织群众收看收听科普大屏、科普大喇叭节目,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托科普大屏、科普大喇叭开展科普大集、科普大篷车展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志愿服务乡村行、文明实践进万家”等科普宣传活动,把科普大屏、科普大喇叭打造成不走的科普宣传队。
(三)工作联系方式
“科普迎新春”活动开展期间,如科普大屏运行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省科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予以解决。具体分别为:
1.播控服务及节目推送等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省科协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
联 系 人:刘记强 杨越
电 话:0371-86532775,13838375157
2.综合协调工作
责任部门:省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邓西森 赵德生
电 话:0371-65707551,65709215
附 件:“试点县”科普节目播放申请表
河南省科协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