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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 学会学术部 时间: 2018-11-02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

根据《河南省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全国性学术技术交流重大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着眼建设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型河南,围绕我省学科发展、产业技术发展和人才发展需要,由全省性学会为主承办,相应全国学会与省科协以及其他相应单位联合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技术交流重大活动项目,特别是设立有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举办有展览会、签约项目、主流媒体报道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相应的或更高规格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一般应有1名以上院士出席并作报告。 

拟资助5项左右,每项10万元左右。

2.全省性学术技术交流重点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围绕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以及我省学科发展、产业技术发展和人才发展的需要,由省科协指导、全省学会为主承办的年会、全省性前沿高端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跨省区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同时开展有展览会、项目签约、媒体报道的优先。

申报对象:全省学会

拟资助28项左右,每项5万元左右。

3.学科与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项目

项目内容:由省科协主办,全省学会围绕我省重点学科建设及相关产业所作现状调查、存在问题分析、发展规划、有关建议等,编撰成研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期能获领导批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

申报对象:全省学会

拟资助2项左右,每项5万元左右。

二、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登录省科协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线上填报《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

2.将省科协网《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向省科协报加盖单位印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三、评审程序

1. 全国性学术技术交流重大活动项目拟进行公开答辩。

2.对重大项目先进行综合评审,申报重大项目未评上资助项目的自动转至参加重点项目评审。

3.评委根据参加项目的院士人数,参加项目的知名学者人数以及活动规模、活动内容、预期效果、社会影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4.评审通过项目名单在省科协网站上予以公示3天。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期间,省科协对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指导和管理。

2.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包含文字材料和有关图片资料。逾期或无故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3.项目须于当年启动,当年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资助项目需要延期或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科协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资助申请。

4.各申报单位请于11月16日前将通过省科协网上审核的申报书加盖印章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65708878、65707758

联 系 人:邓洪军  李强 

电子信箱:hnkxxhb@vip.163.com


附件1: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1月1日


附件1

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为做好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组织领导

由省科协组织评审。

二、项目设置

1.全国性学术技术交流重大活动项目;

2.全省性学术技术交流重点活动项目;

3.学科与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项目。

三、评审机构

建立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相关专家、省科协相关领导组成。

四、评审内容

1.参加项目的院士情况,

2.参加项目的知名学者情况,

3.项目的报告人数、规模等情况,

4.项目计划引进的人才、签约的项目,预计产生的学术效应、经济效益、主流媒体报道情况等。

 

五、评审程序

1.重大项目申报单位拟进行答辩;

2.审阅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

3.评委会成员综合申报情况,对重大项目进行投票;

4.未通过评审的重大项目自动转至重点学术技术交流活动项目参加评审,对重点学术技术交流活动项目进行投票;

5.计票;

6.公布河南省学术活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名单。

六、评审结果

1.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3天,对于提出异议的,由省科协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2.公示结束后,省科协下发文件公布项目名单。

七、动态管理

加强对申报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管,对项目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申报单位,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供稿人:学会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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