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全体干部职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增强城市综合实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菁菁草地,悠悠蓝天,我们共同呵护,才能欣欣向荣;社会和谐,崇德尚纪,我们言行相随,才能蔚然成风。以2018年7月1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为契机,我们倡议: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先行者。
一、排队上下车。在公交站点、车站,倡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车;乘车时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乘车不便者让座。
二、礼让斑马线。倡导机动车行至斑马线时,提前减速、停车让行人优先通行;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不随意乱穿马路,行人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
三、不乱扔杂物。不随手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塑料袋、饮料盒等废物,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不从车内、楼内向外抛扔杂物;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白色污染;提倡“弯腰精神”,看到垃圾主动捡起,投进垃圾箱里。
四、不随地吐痰。自觉把痰吐在痰盂等卫生设施中,或吐进纸巾里包好后投入垃圾箱和厕所里,养成“把痰吐在废纸上,把纸扔在垃圾箱”的行为自觉。
五、不乱停放车辆。自觉将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车位,不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位,不在绿地停放,不堵占消防通道,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宣传践行《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主动深入基层社区宣讲、带动家人朋友践行,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以人的文明素养提升促进文明城市的品质提升,以实际行动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
省科协文明办
2018年7月16日
供稿人: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