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管理与
考核评估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四位一体”建设,现就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以下简称“电商培训”)固定资产管理、资金使用、考核评估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017年,在基层科协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省科协认定了100个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并通过政府采购为每个基地配备3台电脑、1台投影仪等培训设备。各级科协组织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协助省科协做好培训设备的登记、调拨手续, 指导培训基地做好培训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工作。电脑、投影仪由省科协通过物流发送至培训基地所市或县(市、区)科协;由县(市、区)科协调拨到培训基地,并按照当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调拨手续。各省辖市科协负责本辖区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汇总、上报等工作。直管县(市)科协直接报省科协。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电商培训工作经费属财政专项经费,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只能用于电商培训工作,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培训经费按照培训基地承担的培训任务配备。2017年,每个培训基地承担100人的培训任务,配备25000元经费。其中,5000元是培训基地运转经费,用于培训基地的网络、用电等有关费用。20000元是培训补助经费,每培训1人补助200元,用于培训师资、餐饮、交通等有关费用。县(市、区)科协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按照培训基地培训人数完成情况,分批次拨付培训经费。
三、加强考核评估
省科协委托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对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要求学员必须掌握上网购物、网上开店及营销等基本电商技能。对完成培训课程、达到培训目标、并通过考核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省科协委托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参照“四位一体”(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农村电商示范店铺+科技扶贫基地)的建设模式,根据培训基地所承担目标任务,对培训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对完不成任务、弄虚作假的,责令培训基地整改,对于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并给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培训管理
(一)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河南省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省科协向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下达年度电商培训任务,省辖市科协向县(市、区)科协下达年度电商培训任务或者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市、区)科协要与辖区内培训基地签订《河南省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协议书》(见附件1),明确培训任务、时间、标准,以及科技扶贫基地、电商示范店铺建设任务等。同时,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要将《协议书》备案。
(二)做好学员登记和网上注册工作。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学员须填写《河南省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培训基地要指导学员在电商培训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dianshang.kepuyun.org/)进行网上注册,及时上传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成效等内容,这将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要及时上传培训基地科技扶贫工作、电商示范店铺建设等有关信息,将作为省科协对基地后续支持的重要参考。
(三)积极开展电商科普工作。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要按照确定的科普任务,利用全国科普日、三下乡、科普进农村等活动,开展农村电商科普工作。同时,指导所辖县(市、区)科协做好科普受益人员的登记工作(登记表见附件3),登记表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存档备查。
(四)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电商培训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协每季度进行一次电商 培训工作总结,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邓西森,孔德杰
联系电话:0371-65707551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1月7日
供稿人:科学技术普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