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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组织人事部 时间: 2017-03-1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各高等学校:

       高校担负着培养人才、创新科技、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使命,科技工作者密集,科技资源丰富,是教育和科研中心,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高校科协是科协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联系和凝聚高校广大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渠道。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部署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科技三会”)精神,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科协发组字[2015]1号)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我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高校科协)工作,推动我省科协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我省高校科协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加强高校科协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基础支撑,也是推动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高校科协工作,有利于发挥组织优势,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引导广大高校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有利于推动高校学术交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师生创新活力,提高科研水平,加强协同创新,发展科技事业;有利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传播转化,推动科学技术普及,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有利于落实党的各项人才政策,举荐和培养高校优秀科技人才,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培育良好的科学文化和学术氛围。

       (二)指导思想

       高校科协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提升能力建设为保障,以服务科技创新为重点,建载体、搭平台、创新体制机制,为高校教育事业和科技工作服务,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促进高校与社会、科研与生产、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最广泛地把高校科技工作者组织、动员和团结起来,积极助力我省“四大国家战略规划” 实施和“四个大省”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高校科协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不断拓展党和政府同高校科技工作者之间的双向沟通渠道,大力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让党放心,让科技工作者满意。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校科协组织要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高校事业发展,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明确职责定位,发挥独特优势,更好地促进我省科技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主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化以科技工作者为本的理念,全面了解创新创业和教学科研一线的需求,不断丰富和发展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内容和手段,积极推动制定有利于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的政策,不懈坚持“建家交友”,不断增强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在“双一流”建设中勇担重任。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手段和机制,以活跃有效的学术交流激荡自主创新的源头活水,积极进军创新发展主战场,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主动作为。

       ——坚持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工作。全面准确把握群团组织特点和工作规律,自觉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提高民主管理、民主办会能力,把高校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更加广泛地动员起来、更加有效地组织起来,最广泛地吸引和团结高校科技工作者。

       (四)主要目标

       ——实现高校科协组织和服务全覆盖。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在省管高校普遍筹备建立高校科协组织,在2018年12月底前在其他高校普遍建立高校科协组织,实现科协对高校科技工作者的组织和服务全覆盖。

       ——丰富高校科协工作平台载体。支持高校科协组织科技工作者参加中国科协和省市科协举办的学术、科普、科技智库、表彰举荐、奖项评选等活动。支持高校科协结合实际,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决策咨询、人才举荐等活动,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和建功立业拓展空间、搭建舞台。

——创新高校科协工作体制机制。鼓励支持高校科协以增强代表性广泛性、拓展服务覆盖、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加强政治引领为重点,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以创新服务学术活动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科学文化公共服务机制、决策咨询服务机制等为重点,创新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机制。

       ——强化高校科协工作支持保障。把高校科协工作纳入党的群团工作部署,不断发展与壮大高校科协组织和科协工作专兼职队伍,把高校科协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证,逐步形成高校党委领导、行政支持,科协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高校科协之间、高校科协和其他科技机构(团体)之间大联合、大协作、大发展的高校科协工作新格局。

       二、高校科协的主要任务

       ——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学科覆盖面广、科技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配合科技管理部门,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交叉学科和边缘科学的发展。促进高校之间、高校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拓宽国际学术交流渠道,丰富交流形式,帮助高校科技工作者追踪和掌握世界科技发展的方向、趋势,推动高校教育和科研的发展。

       ——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师生面向公众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运用高校科普资源,开放实验室、标本室、博物馆、实验示范基地等场所,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组织师生参与科技周、科普日、科普征文、科普报告、科普创作等活动。整合大学生科普志愿者、科普宣讲团、校内科技社团等力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科普服务。

       ——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发扬甘为人梯的精神,发挥“传、帮、带”作用;不拘一格选拔青年科技人才,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勇挑重担,支持他们上大舞台、干大事业。配合挂靠在高校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工作,支持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入学术团体,为高校科技工作者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组织高校科技工作者参加科协组织的活动,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参加科技奖项的评选表彰,挖掘和宣传高校科技人才中的先进典型。加强与高校科技工作者联系,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组织高校德才双馨的院士、教师,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向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师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引导其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弘扬高尚的科学道德,培养优良的科学精神,倡导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营造健康

和谐的科研环境。

       ——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指导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开展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崇尚科学,支持和组织在校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在校生参与科研工作,吸引中学生到大学参加“青少年科学营”、“中学生英才计划”等特色科技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科技素质,培养科技后备力量。

       ——努力服务社会,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引导组织高校科技工作者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决策咨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技术、人才优势,联合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增强服务社会功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

       三、高校科协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

       1.高校科协成立的条件和程序。高校成立科协组织,须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工作者,具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来源,有适合做科协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省属高校径报省科协批准成立,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市属高校须经所在地科协推荐,由省科协批准成立。高校科协要根据管理体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2.高校科协的会员构成。高校科协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构成。高校建立的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青年教师科协、离退休教师科协以及高校院系建立的科协组织等,为高校科协的团体会员。在高校工作的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可自然成为高校科协个人会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科技管理人员,可成为高校科协个人会员。会员的入会程序和会员的权利、义务,由高校科协根据高校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3.高校科协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高校科协会员(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高校科协的领导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领导高校科协工作。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应由校级领导或知名专家担任。根据需要,高校科协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

       高校科协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设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秘书处一般应设秘书长1人,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可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秘书长人选由主席提名,经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加强对高校科协的组织领导

       省科协、省教育厅重视并鼓励高校成立科协组织,加强对高校科协工作的指导,发挥省科协、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行业指导的作用。积极研究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科协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坚持分类指导,推动高校科协科学发展。

       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解决存在的问题,营造高校科协良好的工作局面。

       省辖市科协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地方高校科协组织建设,要明确专职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指导地方高校科协开展工作。要自觉加强与高校联系,争取高校相关部门对高校科协工作的支持。

       高等学校要重视和支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和发展。高校科协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工作、主动作为,建载体、搭平台、创新体制机制,为高校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服务,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附件:

           1.河南省高校科协成立的基本程序

           2.河南省高校科学技术协会成立申报表

           3.河南省高校科学技术协会成立登记备案表

                  

 

 

 

                                                           河南省科协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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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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