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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协关于推荐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的通知

来源: admin 时间: 2016-07-05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九大”精神和《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省科协决定依托科普中原云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全省的科学传播体系,通过推荐、认证和链接方式集中展示和传播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推动科学知识在网上流行。现将推荐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符合科普中原云品牌要求,科学权威、公众认可度高的科普信息化成果,包括以下三类:

  1.优秀科普网站(专栏、论坛):具有学科特色、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专业科普网站、综合网站的科普专栏、话题性主题性行业性科普网站(专栏、论坛)等。

2.优秀科普微博、科普微信公众号、科普App。

3.科普达人:热爱科普创作,善于运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平台开展科学传播,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以个人名义开设有专门的科普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微信订阅数、微博粉丝数不少于1万。

  二、推荐条件

  推荐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管理(特别是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价值取向和传播内容健康,符合时代主旋律,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2.具备科学性和权威性。符合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能及时采取科普的方式解读和回应学科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科学性问题;在公众中较高的公信力和认可度。

  3.有知、有趣、有用。科普表达方式先进、生动、有效,趣味性、体验性、代入感、感染力强,传播知识契合公众关切和实际需求,对公众有较强的吸引力。

  4.具有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有稳定的运维团队;有较强的持续发展和科普原创能力;有稳定的传播平台和渠道。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全省学会、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和有关单位对本地、本单位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进行认真梳理,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科协科普部,同时提供电子版:

1.河南省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推荐表。

2.科普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科普App的logo及二维码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100K。

  3.加盖公章的互联网ICP备或ICP证复印件,或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认证材料。

  (二)省科协审核认证后,将在科普中原云服务平台“科学传播体系”栏目中集中展示或链接,并发挥科普中原云的优势,多渠道多终端推介宣传,进一步提升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的传播面和影响力。

  

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祁长河李二静

  电  话:0371-65709215

  邮  箱:kepuzhongyuanyun@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107室

邮  编:450008

 

附件:河南省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推荐表

 

                河南省科协

                 2016年7月5日

344_1676_河南省科协关于推荐科普信息化优秀成果的通知.doc

供稿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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