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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协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检查、验收、命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5-11-16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城镇社区科普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社区群众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科协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检查、验收、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省科协委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负责对所辖地区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的申报单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上报省科协。省科协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材料,按标准、条件审定并命名。检查验收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25日。同时,省科协将适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所在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有关指标。
    二、检查、验收、命名范围
检查、验收、命名范围为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的社区。其中,要重点关注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且成效显著的社区;重点关注有社区科普品牌的社区;重点关注从未获“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奖励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城区;重点关注全国及河南省科普示范县(市、区)所辖社区;重点关注为推进人的城镇化开展科普服务的社区,科普工作卓有成效、弱势群体集中的老旧社区;重点关注科普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科普工作的社区。
    三、检查、验收、命名条件
    1.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有特色,重视科普手段创新,科普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建有不少于10延米的科普宣传栏或科普画廊,科普内容更换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3.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
    5.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技术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居民对社区科普工作认同度高。
6.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四、名额分配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按照《2015年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推荐。
    五、报送材料
    1.各有关县(市、区)科协填报《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见附件2)。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创建工作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统一报省科协科普部。所需表格请到省科协网站下载。
    六、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要把科普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列入科普工作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按照创建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
    联系方式
    省科协科普部:祁长河  赵德生
    联系电话:0371-65709215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楼省科协科普部
    电子信箱:kepubu2005@163.com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2015年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1月11日

968_151116_2015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创建通知.doc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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