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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来源: admin 时间: 2015-08-19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作者:PPP管理中心 日期::2015-07-2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贾鲁河属淮河二级支流,发源于新密市白寨杨树岗圣水峪,流经新密市、二七区、中原区、惠济区、中牟县、开封市、周口市区入沙颖河。在郑州市境内长137km,流域面积2750km2,作为郑州市的骨干排水沟,承担着城市防洪除涝及工业、生活污水的排放功能。贾鲁河水环境直接影响着郑州市对外形象,决定着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的成败,治理贾鲁河是郑州市水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为郑州市进入环保模范城市的行列创造条件。贾鲁河的特点是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由于贾鲁河两岸已成为郑州市城区,目前存在常水位水面狭窄、河道局部淤塞、河道水质污染、两岸景观效果差、现状河道断面不规整、河道淤积污染及滩地侵占毁坏现象日益严重、沿河建筑物标准不足,不能满足郑州市整体防洪除涝规划的要求,与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精神不协调,因此对贾鲁河进综合治理迫在眉睫。
  (二)工程概况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包括:“一河”指贾鲁河主水景观;“二区”指:生态休闲观光区、两侧各一公里建筑景观控制区;“七湖”指:西流湖、荥泽湖、贾鲁西湖、贾鲁东湖、象湖、圃田泽、官渡湖;“十中心”指:十个分布于贾鲁河两岸的市民服务中心。本次综合治理工程估算投资138亿元,目前正在争取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
  因本工程投资大、项目多、涉及面广,预计采用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方式。其中从科学大道至万三公路沿线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障疏挖37.55km;示范段(江山路至花园路)河岸护砌6.7km;修建两岸堤顶防汛道路72.966km;河岸绿化67万m2;修建液压升降坝及船闸工程1座;穿河管道管线防护37处。一期工程估算投资16.2亿。
 

贾鲁河综合治理象湖至万三公路段疏挖工程区位图

根据项目特点和当前形势,为保证已建成的白沙园区汛期安全,市政府要求先期实施象湖至万三公路段疏挖河道4.8公里,此段是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部分,通过应急疏挖可使汛期象湖退水、白沙园区雨水及时下泄,防止洪水倒灌,确保象湖及白沙园区安全度汛。疏挖范围为象湖出口(桩号53+000)至万三公路(57+800),全长4.8km,河道底宽100m,河底纵比降1/4000。此4.8km段工程概算投资2418万元,建设工期6个月。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贾鲁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已批复,由于贾鲁河综合治理整体工程正在争取省发改委立项,因此市发改委为避免重复立项,暂停了一期工程的可研审批。
  目前实施的象湖至万三公路段防汛应急疏挖工程已完成建设方案的批复、规划意见办理、土地部门意见办理,环评报告表已编制完成,节能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并经审查合格,目前已将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上报市财政局审查,施工及监理的招标公告已发布。
  二、项目的实施机构
  为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郑州市政府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PPP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暂定为郑州市水务局和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机构的最终确定以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者(合作企业),并由政府指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社会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更新和运营等相关事宜。
  其中工程建设内容: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长度56.12km(不包括:南水北调交叉建筑物2.12km、西流湖8.84km、象湖2.0km、中牟县已治理段8.9km);石沟拓宽改造长度20.1km(京港澳高速公路下至中牟大衡庄入贾鲁河口)。生态修复面积2159.70万m2,其中: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面积1958.7万m2,石沟拓宽改造工程生态修复面积201.0万m2。修建各类配套建筑物183座,其中:新建拦水坝及船闸联建工程7座、新建拦蓄水坝12座,重建(新建)排水涵闸118座、重建(新建)桥梁19座、防护桥梁23座、重建倒虹吸4座。开挖湿地湖泊5处(水面286.32万m2),其中:荥泽湿地水面46.75万m2、贾鲁湿地水面30.71万m2、祥云湿地水面33.34万m2、圃田泽湿地水面49.58万m2、官渡湿地水面125.94万m2。
  本项目拟综合评估社会投资者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以充分发挥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方面的优势,为政府提供项目专业性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一是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水利工程建设上的技术、资金和经验优势,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验收标准;二是发挥社会资本方资产规模大、信用评价高等优势,为项目公司后续的融资工作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和保障;三是项目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应从维护公共利益、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等多角度,开展项目后期的日常运营工作,达到项目的运营服务标准。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
  1.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选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资本金由社会投资人和政府选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按投资比例注入,注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2.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中,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暂定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30%股权(具体比例可协商确定),充分保障社会资本方对项目公司的决策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项目建议书等文件,本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投资
  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38.8亿元,其中:(一)工程部分投资72.3亿元:建筑工程投资57.5亿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亿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1亿元、临时工程投资1.5亿元、独立费用4.7亿元、预备费6.5亿元;(二)建设期融资利息8.4亿元;(三)水保及环保投资0.4亿元。(四)附属物补偿投资57.7亿元。
  (二)建设及运营期限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2年,正常运营周期20年。
  (三)运营成本项
  本项目运营期间年运营成本项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维护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
  本项目自贾鲁河尖岗水库下游至万三公路,总长57.686km。
  (二)占地面积
  本次综合治理工程占地范围按照郑州市规划局提供的贾鲁河蓝线控制范围而定,宽度按控制蓝线范围减原河槽宽度,一期长度为科学大道至万三公路,全长37.55km,占地总面积约11265亩。
  (三)征地拆迁
  本项目总投资包含征地拆迁费用,但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
  (四)土地
  本项目用地为政府划拨用地。
  七、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为纯公益性项目,实施后河道能够满足防洪除涝要求,保障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的改善及粮食基地的安全生产,同时为郑州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鉴于此,政府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社会资本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为减轻财政支付压力,政府拟采用特许经营等方式将相关资源配置给项目公司,例如项目公司利用疏通的河道水面进行水上特许经营,从而获得合理收益。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或配置的资源将根据项目公司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测算,并通过投标竞价确定。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市政府将积极研究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确保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费用在运营年度纳入郑州市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予以拨付。
  同时,市政府将积极研究在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时限内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相关的运营政策,支持郑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等。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琪芳     杨辉
  联系电话:
  范琪芳:13703901397,0371-69177898
  杨  辉:15517523107,0371-69177929

供稿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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