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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15年度专项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5-05-08

                         关于申报河南省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15年度专项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推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省科协决定组织实施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打造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学术团体。省科协统一实施项目管理,并以项目资助的形式,择优支持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省学会)开展的有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重点学术活动专项
  重点资助以下学术交流活动:全省学会承办的全国性、跨省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交流活动;全省学会主办的高层次、高规格、综合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全省学会联合开展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交叉学术交流活动。
  申报单位:全省学会(获2014年河南省五星学会的除外)。
  拟资助重点学术活动专项25项。
  (二)重点决策研究专项
    重点资助以下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我省产业升级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有关学会和科技工作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能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或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服务而举办的重点决策研究项目。成果以专项调研报告、专家建议为主。
  申报单位:全省学会。
  拟资助重点决策研究项目10项。
  (三)重点学科建设发布项目
  重点资助以下项目:全省学会开展的学科现状调查、在全国位次评估、存在问题分析、发展规划等并向新闻单位和社会发布的项目,以推进我省学科又好又快发展。
  申报单位:全省学会。
  拟资助3个学科建设发布项目。
  二、组织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依据本通知精神,按照项目类型,填写《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
  (二)省科协受理项目申报后,根据突出特点、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三)项目实施期间,省科协对项目进展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四)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于30个工作日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成果。逾期或无故不提交项目成果的单位,停止资助,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五)项目须于当年启动,当年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资助项目需要延期或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科协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资助申请。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65707758。
  联 系 人:李强
  电子信箱:hnkxxhb@vip.163.com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学会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书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4月30日

140_1558_2015年项目申请通知附件.doc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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