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河南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关于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的规定,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省科协八大)定于2013年11月份在郑州召开, 现将省科协八大代表选举及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协八大代表条件、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一)代表条件
河南省科协八大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作出显著成绩,在科学技术专业领域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科协和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科协和学会工作中,勤奋敬业,开拓进取,成绩显著。
(二)代表产生办法
1.正式代表
全省学会的正式代表,按照分配的名额,由学会常务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
省辖市科协正式代表的选举,由省辖市科协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分配的名额,以一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市科协常委会研究通过。
有关部门、单位、团体等其他方面的正式代表,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单位、团体民主协商产生。
省科协七届常委为正式代表。
2.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特邀代表主要是省科协七届名誉主席、在豫两院院士、著名专家学者、省辖市市委分管科协工作的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需要特邀的代表。
列席代表主要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省科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代表名额的分配,要适应我省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和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新形势。根据河南省科协所属团体的会员状况,各省辖市人口和科技人员数量,科协各级组织的设置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在省内外的影响,统筹安排。
代表的分布、专业、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要合理。要特别注意推选工作在生产、科研第一线,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代表,一般情况下45岁以下的中青年代表的比例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0%,61岁以上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10%。
代表中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无党派、港澳台及留学归国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四)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1.全省学会代表245名,所占比例为代表总数的35%,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代表名额在3人以上(不包括省科协七届常委的名额,以下同)的全省学会至少应有1名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代表名额在4名以上的还至少应有1名女科技工作者代表。
2.省辖市科协代表385名,所占比例为代表总数的55%,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2。
各省辖市科协(不含济源市)代表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和女科技工作者各不少于2名。
郑州、开封、洛阳、焦作、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市科协至少有1名少数民族代表,其他省辖市也尽可能地选1名少数民族代表。
3.省科协七届常委、省科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及其他方面,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和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所占比例控制在8%左右。
为便于省科协七届常委参加大会期间各种活动,其名额分别分配到相关全省学会或省辖市科协中,具体分配见附件1和附件2。
4.机动名额12名,约占代表名额总数的2%,用于调整代表的专业、年龄、性别等结构和企业的代表比例。
二、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省科协的实际,参照中国科协及省科协往届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本届委员会委员由代表大会从省辖市科协、全省学会民主推选的委员候选人中等额选举产生。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为160名。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和应用以及科学普及、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是河南省本专业学科、工作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在全省有较高声望和影响;
3.治学严谨、勤勉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社会认可度高,具有高尚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4.热爱科协事业,积极参加科协和学会工作。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全省学会推选的委员候选人,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在进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学会常务理事会民主推选产生,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省辖市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在进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市科协常委会民主推选产生,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其他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省科协与有关部门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从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中产生。
(四)委员候选人分配原则
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则上省辖市科协推选的占35%,全省学会推选的占45%,省直有关部门、省科协机关推选的占20%。
全省学会的委员候选人名额,根据学科分布、学科发展趋势、知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情况,学会会员人数、组织和活动状况等分配。因省科协第八届委员会规模限制,只有部分学会有委员候选人名额。
各省辖市科协的委员候选人名额,根据其人口与科技人员分布、科协及所属团体组织和活动开展状况等分配。分配给各省辖市的委员候选人名额,市科协专职领导一般只能有1人,其余名额从专业科技人员中推选。
(五)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1.全省学会分配委员候选人70名,占委员候选人名额总数的44%,具体分配方案待代表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
2.各省辖市科协委员候选人55名,占委员候选人名额总数的34%,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2。
3.省科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方面分配委员候选人30名,占委员候选人名额总数的19%。
4.机动名额5名,占委员候选人名额总数的3%。用于调整委员候选人的专业、年龄、性别、民族等结构和企业的委员候选人比例。
各推选单位要注意推选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就的青年(45岁以下)科技工作者为委员候选人。在委员候选人中,女性、企业、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无党派、港澳台、留学归国人员应占适当比例。
三、其它事项
(一)填表要求。各全省学会和省辖市科协选举的代表需填写《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以下简称《代表登记表》)。选举单位需填写《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以下简称《代表名单》)、《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统计表》(以下简称《代表统计表》)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出席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出席人员名单》)三种表格。以上各种表格均填写一式两份,其中《代表名单》和《出席人员名单》还需报电子版。
委员候选人除填写《代表登记表》外,还需填写《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每位委员候选人一式二份。
以上5种表格可在河南省科协网站(网址://www.935692.com/)“通知公告”栏下载,填表后如果复印的,必须是在加盖印章之前,并且报省科协的表格中至少有一份原件。
(二)上报时间。省科协八大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的推选,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省辖市科协和全省学会在严格民主程序、保证推选质量的前题下抓紧安排。各省辖市科协的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结果及填写的表格,请务必在10月22日前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各全省学会的代表选举结果及填写的表格,请务必在10月21日前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省辖市科协和各全省学会在八大代表选举及委员候选人推选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联系。
联系电话:0371----65707532 、65707757、65707531
电子邮箱:hnkxzrb@163.com
附件:1. 全省学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 省辖市科协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