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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会能力提升工程 优秀学会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3-05-12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
  科技社团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协同力量。为提升我省学会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作用,河南省科协决定实施组织开展学会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学会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旨在着力提升学会服务创新能力、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打造一批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的示范性学会,切实把学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现代科技社团。现将开展学会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学会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河南省科协所属或日常联系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皆可申报。
    1.申报前连续两年社团年检合格。
    2.内部管理规范,配备有较强执行力的专职秘书长或副秘书长。
    3.财务制度健全,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财务管理人员。
    4.有较强的经费筹集能力和一定规模的资产。
二、创建标准(简称“十个一”)
    1.至少有一间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
    2.建有一家学会门户网站。
    3.有一名专职学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
    4.主办有一份科技期刊或连续性内资刊物。
    5.每一年定期发布学科或技术发展报告。
    6.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
    7.打造有一项知名的学术品牌并常年开展活动。
    8.每年至少有一项引起党和政府重视的决策建议。
    9.设置并常年开展有一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奖项。 
   10.会员中每年产生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创新成果。
三、创建评审程序
   1.申报备案。2013年5月30日前,申报学会填写《学会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学会创建申报书》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本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逾期不再受理。
   2.自我创建。2013年6月1日—10月31日,学会对照创建“十个一”标准,努力完善各项建设,着力提升学会综合能力。
   3.实地检查。2013年11月1日—11月15日,省科协派出工作组,到申报学会了解、察看创建情况。
   4.综合评审。2013年11月底前,省科协按照学会能力提升工程有关要求,成立优秀学会创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会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予以评审,按得分情况排序,前十名为十佳学会,第十一至二十名为十优学会。
   5.表彰奖励。2013年年底前,对符合条件、评审通过的学会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给予十佳学会每家5万元、十优学会每家1万元专项经费资助。
四、资金管理
对于专项资助经费,学会要坚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1.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学会提升服务创新能力、提升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等业务工作。
   2.获得资金支持的学会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单独核算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获得资金支持的学会应当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具体内容,编制资金使用预算,报省科协备案。
   4.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招待费用等与学会能力提升无关的开支。
   5.省科协对学会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五、相关要求
    1.各学会应高度重视学会能力提升、优秀学会创建工作,加强对申报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申报、实施等重大事项要经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同时,主动向有关支撑单位汇报,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
  2.各学会应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发展方向。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制定整体计划和年度计划。
    3.开展创建活动学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确定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系人。人员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联 系 人:王永钢
    联系电话:0371—65707540
  电子信箱:hnkxxhb@vip.163.com

880_13512_优秀学会创建(修).doc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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