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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学会换届工作管理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3-05-12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加强全省学会换届工作管理,促进全省学会换届工作规范化、正常化,增强全省学会自身活力,提升全省学会综合能力,现将全省学会有关换届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理事会任期届满前半年至三个月内,向省科协报告换届方案,包括换届的时间与地点、当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理事会酝酿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组成方案与选举方式、学会章程修改说明等,并做专题汇报。
   二、省科协经研究,回复是否同意学会换届方案。
   三、学会在接到省科协同意该学会换届方案的答复后,正式组织实施换届准备工作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前一周,向省科协报告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议程为:
1、理事长(会长)代表当届理事会做工作报告。
2、秘书长做财务工作报告并公布社会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结论。
3、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4、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5、新当选的理事长讲话。
   四、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日起一个月内,将选举产生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领导成员名单,以及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理事名录和新修订的章程等上报省科协审批备案。
   五、学会在收到省科协关于领导成员任职的批复后,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备案手续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等。
   六、 学会换届工作应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如期进行,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向省科协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科协同意后,方可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提前或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2013年5月8日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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