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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河南省科普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3-03-13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群众化发展,进一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科普法》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建河南省科普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的认识
    组建科普志愿者队伍,是贯彻落实《科普法》的要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公众志愿参与科普服务的积极性,运用社会各方面的人力资源,建设一支志愿服务于科普工作的多样化队伍,以充实科协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力量。要充分认识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发展科普志愿者的方式壮大科普队伍、提升科普工作水平,通过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科普工作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的良好局面。
    二、科普志愿者的条件、权利、义务和工作任务
   (一) 科普志愿者的条件
热爱和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道德品质高尚,立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积极投身于各种科普活动;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热爱科普事业和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安排,遵纪守法;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义务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服务;年龄在18~70周岁的公民,具有一定科学素养、科技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表达能力较好,身体健康;自愿参加登记注册,具有从事志愿服务要求的各级科协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人员,省科协命名、表彰的科普教育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带头人等科协所属的科普组织的专兼职人员,均可参加河南省科普志愿者队伍。
   (二)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被申报和推荐为优秀科技工作者,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三)科普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6、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科普志愿者工作任务
    河南省科普志愿者要在各级科协组织领导下,根据各地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内容多样的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科普志愿服务项目。围绕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科普志愿服务项目,包括举办科普报告、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科普作品的创作和科普宣传资料的编写等。积极参加“科技(普)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积极参加送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学校等活动。科普志愿者开展的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科协组织、科普机构、科普工作基地认可登记并累计志愿服务时间。
 
    三、科普志愿者注册
    凡注册河南省科普志愿者队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组织填写《河南省科普志愿者登记表》,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保管并建档,并填写《河南省科普志愿者汇总表》,于4月5前报省科协科普部备案。经省科协科普部审查合格的统一发放“河南省科普志愿者”证件及胸卡,同时将通过审查的“河南省科普志愿者”报送中国科协审核备案,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科协发放“中国科普志愿者”证件及胸卡。
    四、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
    省科协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全省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科协科普部承担;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省辖市科协组织负责所辖区域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建立科普志愿者服务队;各有关单位 (如获命名的全国(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及河南省“三创一带”活动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积极开展“三创一带”活动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协所属的科学技术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均应结合实际,建立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点)。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本部室、本单位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和推进新时期科普工作的具体举措,以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的方式壮大科普队伍,通过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科普工作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的良好局面。
    (二)组建好科普志愿者队伍。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要积极发动、组织专家,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动作用,每个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志愿者应达到本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总数的30%以上;各省辖市科协要动员所辖区域内各级科协及所属科普组织专兼职人员的50%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街道、社区、村镇的科普组织要吸收在科技、教育方面有一定专长、并自愿从事科普工作的居民,积极参加到科普志愿者队伍中来;要动员有一定成就和声望、热心于科普志愿活动的科学家、科普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强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模式,推动全省科普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省科协将在各单位科普志愿队伍建设、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参考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各有关单位科普志愿者注册数量、质量等情况,开展河南省科普优秀科普志愿者、团队(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联 系 人:孔德杰  谢婉莹
联系电话:0371-65707550  65709215
电子信箱:henankepu@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53号1号楼省科协科普部
邮    编:450008
附件1:河南省科普志愿者登记表
附件2:河南省科普志愿者汇总表
 
                          2013年3月5日
 

487_13313_附件2.doc

192_13313_附件1.doc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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