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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2-04-16

国科发政〔201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2001年以来,科技活动周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成为一项全国性的群众广泛参与的重要科普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决定,2012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月19—25日,19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科技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突出“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与生活同行”的活动特色。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总体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突出行业优势和区域特色,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突出科技促进文化创新、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1. 科技促进文化创新发展。围绕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通过科技展览、科普产业博览等形式,展示一批近几年的优秀科普展教设施、新型科技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创新发展。通过优秀科普作品推介、科普动漫、科普文艺演出等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鼓励科普创作。通过举办科技旅游、文化旅游等活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2.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围绕重大科学事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针对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科技问题,开展专题性科普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各地各部门可围绕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减灾防灾、气候变化、科学健身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3. 丰富群众科学文化生活。将科技活动周与“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科普文艺形式,组织开展科普文艺汇演、科普剧等,把科普搬上舞台,宣传科学家与优秀工程师、杰出创业人才的成长历程和典型事迹,使科技成果融入社会,惠及人民生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食粮。

  4. 送科技到基层农村。积极组织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博士科学使者和大学生科普服务队等,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普活动。通过举办科技咨询服务、职工技能大赛、科普讲堂、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等活动,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和参与科技创新。

  三、活动形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的活动形式以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主。可采用科技展览、科技下乡、科技咨询服务、科普讲座、科普大集、科普产业博览会、开放科技场馆和实验室、科技游园会、科普节目汇演等方式,开展形式新颖、活泼生动的科普活动,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重点组织好“科技列车行”、“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科普博览”、“科普能力建设年会”、“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中国科学院公众科学日”、“卫生科技进社区”、“科学使者校园行”、“青少年科普大赛”、“澳门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展示和示范活动。

  四、活动组织工作

  1.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针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3.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创新促进文化发展和服务民生改善的新成效。

  4.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活动有关要求

  1. 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和重点项目,并于2012年4月5日前,将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含电子版)报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备案表见附件)。

  2. 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由科技厅(委、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2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唐伟,侯长革,邱成利

  联系电话:010-58881772,58881767

  传 真:010-58881783,58881766

  电子信箱:kjhdz@most.cn

  地址邮编: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100862

  中宣部宣教局 王真,邓杨

  联系电话:010-63094459

  传 真:010-83087794

  中国科协普及部 王大鹏,王春林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传 真:010-68571886

  附件:2012年科技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科 技 部 中 宣 部 中 国 科 协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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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河南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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