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综合信息 要闻聚焦

李晓亮: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要“常态”

来源: 河南省科协 时间: 2010-08-23

  “3年前我们还在探讨工作方向,寻找工作抓手,还在为达成共识而小有争议。比起3年前,现在我们的方向已经非常明确,要求也更加具体了,最重要的是我们有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工作资源。”8月19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的“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试点推广工作启动会上,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李晓亮这样评价三年来的试点工作。

启动会现场(谢航滨 摄)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旨在促进科技馆、科普类博物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校外科技场馆增强其科技教育功能,设计组织各类科普活动,加强青少年的参观体验,促进校外科技教育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把科技场馆的教育资源和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实施结合起来。据统计,2006~2009年,全国累计48家科技场馆、青少年科技中心参加了试点工作。2010年起,项目将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36个示范推广区,并在19所科技场馆开展深化试点工作。

  三年“尝试”硕果累累

  2008年,上海宝山区被确定为上海市“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试点区,两年中,有16所学校和幼儿园参与项目试点工作。在宝山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区内人和财的问题,宝山区青少年科学技术指导站负责动员学校参加项目,试点学校负责承担派出教师参与项目工作,宝山区教育局副局长蒋碧艳表示,“这样的组织系统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打破了原有部门条块分割,以具体的项目和不同机构的参与使得各方面的人力资源得到有效调动,同时使社会资源和行政力量在项目上有效地结合起来。”

  提起“广西科技馆南宁市教师志愿者团”,来自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的黄星华难掩自豪,它的发展被认为是教育部门与科普机构合作的经典范例,是一种创新和突破。2009年初,“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试点工作在广西开展,广西省科技馆围绕项目目标,依托广西科技馆场馆资源,与南宁市教育局合作,组建以南宁市教育局局长夏建军为团长的“广西科技馆南宁市教师志愿者团”。通过志愿者团将学校教师和科技馆馆员两种人力资源整合。截止2010年7月,在册教师志愿者有160名,共提供了志愿服务超过1000人次。使得科技馆为社区学校及青少年提供服务的能力大为加强,青少年的课外活动大大丰富了。

  此外,在项目的推动下,一些地区的教育管理部门和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保证了试点工作的可持续性。还有一些校外场所有计划地承担了学校一些劳技课,综合实践课,科学内容的选修课和学校兴趣小组的课程等,帮助学校丰富拓展科学教育的种类和内容。同时,校外科技场馆积极构建校外科技教育工作网络,有计划地组织机构和专家参与项目,有效解决了学校科学教育力量薄弱的问题。

  跨部门合作:试点推广工作的“法宝”

  根据试点的成功经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三方认识到,各方齐抓共管,通力配合的跨部门合作机制能否形成是这项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和衡量标准。李晓亮表示,各试点推广单位必须明确这个最重要的工作要求和衡量标准。比如,地区的教育管理部门和区域内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是否建立了联合合作制度,这项工作制度是否被坚持和落实,等等。他特别提醒科技场馆在试点推广工作中,不能被动地“等合作”,“等配合”,而是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学校教育的需求,向教育部门推介自身在科普活动资源和科普活动组织方面的优势与能力,帮助教育部门了解科技场馆的优势和能力,将学校科学教育与科技场馆科技教育资源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李晓亮同时表示,项目试点推广要向“常态”转变。试点所取得的成果不能只是部分地区的学校和科技场馆的个别努力,要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合理的机制来巩固保持和发展扩大,而且要逐步扩展成一种常态的普遍性工作。这不仅需要学校和科技场馆之间持之以恒的合作,还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支持引导和固化科技馆教育活动和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结合,并且着力解决好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立起有利于未成年人提高素质,健康成长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活动标识正式发布

  会议期间,活动主办方正式发布了“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标识,并阐述了标识的含义、适用范围及使用要求。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标识

  标识中蓝色的部分代表着科技场馆用丰富多彩的科普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服务。三色的铅笔形箭头,象征着中小学生在科普活动中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态度和精神。整个标识展现的是科技场馆与学校两个部分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激发出了绿色的彩带,代表着校内和校外科学教育的衔接与合作。

  据悉,“科技馆活动进校园”(2010-2012)项目分为示范推广和深化试点两种工作方式,示范推广区需要选择条件适合的地市级或县级中小型科技场馆、青少年科技中心等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作为项目单位,并与教育部门共同进行相关工作,从而带动本省(区、市)校外科技教育场馆的发展,发挥其对提高未成年人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作用。参与深化试点工作的主要是一些大中型科技场馆,他们需要围绕教育功能和教育项目的发展探索跨部门合作、校外教育与学校科学教育衔接的有效模式。(赵颖 吴建国)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 黑龙江省科协 供稿

供稿人:河南省科协

Baidu
map